自《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以来,很多企业表示已经在申请,并将很快拿到生产资质。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处长吴卫透露,截至目前,还没有企业正式提出申请。预计今年四季度或更晚会陆续有企业递交申请,而且数量可能不会太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处长吴卫
9月13日,第十一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家论坛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处长吴卫介绍了纯电动乘用车准入进展。吴卫说,新能源汽车产业比传统产业概念更宽泛,规模也会更大。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但并不局限于原有汽车车企的发展,它应该既包括现有企业,也包括将来不断新加入的企业(包含社会上的其他资本投入)。吴卫解释道,准入只是管理的一道程序,真正的竞争在进入“跑道”之后,通过建立了专家库评审机制,和样车试制等事中事后监管来保证投资主体基本符合条件。其中在产品准入和监管环节,主要由工信部承担。
准入管理对试制样车的要求是15辆,碰撞、安全等试验也必须是全新的车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道路测试,以及企业自行开展的各种检测试验等。另外,企业产品上市后还应该有一些车辆储备,以备在实际使用中发现问题,进一步进行某些方面的检验,而且量产的汽车对一致性的要求也比较高,这些样车也必须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所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车企获取资质的难度。《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取消了对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的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针对期望获取新建纯电动乘用车资质的企业,吴卫认为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现有汽车企业,总体看,他们需要有板块的划分、独立,对新能源汽车开展新的资本和技术合作。二是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使他们有机会延伸产业链,增加市场影响力,树立更高层品牌。三是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目前已掌握了一些核心技术,需通过整车集成实现产品增加值的提升。四是汽车研发设计企业,熟悉全过程的产品研发和试制,对于新技术概念非常敏感,在新产业中可形成竞争优势。最后是一些原有做过低端产品的企业,现在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可能要升级,参与更高层的竞争。
吴卫还介绍了中国新能源汽车推广三个阶段的成绩和计划。2009年到2012年示范推广阶段,大概推广2.7万多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含部分混合动力汽车)。2013年到2015年,进入到第二轮推广应用阶段,伴随推广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数量级逐步提升,到今年7月份,在39个推广应用城市中,已有14.7万多辆新能源汽车投放市场运营,在接下来2016年到2020年的阶段,吴卫认为,持续的财政资金支持和减免税等优惠措施的刺激,将会使得新能源汽车产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这一阶段将收到明显加速成效,并且能够实现规划的目标(500万辆)。
会议最后,吴卫表示,在新的产业培育发展初期既需要充分的市场竞争,也需要有规范秩序的市场竞争,需要政府在监管方面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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