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的福州白天太阳炙烤下还是酷热难耐。记者见到市民李先生时,他正准备驾驶他的纯电动汽车外出办事。
“车有空调,制冷效果也不错,但基本不敢开,怕耗电太多,晚上开回不到家。”李先生说,驾驶这辆小巧的纯电动汽车已有六七个月,比起此前开的烧汽油的车,费用能省一大截,但充电不便让他时常提心吊胆。
“充电一次,理论上可跑100多公里,由于每天用车的里程数并不固定,加上路上有许多不可控的因素,尽管我不开音响、不吹空调,偶尔还是会遇到把电耗光的尴尬。除了喊拖车外,别无他法。媒体上有说哪儿哪儿又新建了多少个充电桩、充电站什么的,我都去了解过,不是仅供内部使用,就是人家私人申请安装只给自己用的,没有一处能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充电设施。”李先生郁闷地说。
曹女士也购买了一辆纯电动汽车,也遭遇“充电难”的尴尬。由于在小区安装充电桩需要向物业和电业部门申请,而曹女士没有自己专属的固定停车位,无法在小区内安装充电设备。还好她上班地点离该品牌电动汽车经销店较近,可以在店家充电。
销路难 商家头疼不已
众泰知豆电动汽车福州一销售顾问蔡先生说:“很多顾客都向我们反映充电不方便的问题,在半路电量所剩无几时,没有应急的充电设备。”另一款电动汽车“云100”的销售负责人周经理更是直言:“目前各个品牌的电动汽车卖得都很难,销量都不理想,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充电难。”
蔡先生表示,虽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但要真正落实起来,难度不小。因此,加快建设可对外开放的、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计费充电桩,对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非常需要。
来自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截至8月中旬,福州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近1000辆,其中60%以上为公交车,30%为公司或集团内部用车,私家车不足100辆。而按照去年9月发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全省2014年至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总量要达到1万辆,其中福州市2014年至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数是2690辆。
没标准 无法收费充电
记者从福州市电业局获悉,目前福州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有99个。此外,高速服务区在建充电桩10个,分别在闽清、连江、福清、闽侯的上街和青口等5个地区的上行和下行区,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建成。这些充电桩能实现自动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从没电到充满的充电时间一般是慢充6至8小时,快充30分钟内可充80%电量。对此,大多数受访的电动汽车车主都表示“布点过少,布局也不够合理”。
这些为数不多的充电桩,目前还都不对公众开放。例如,建在电力部门工作场所的充电桩,只为电力部门内部的工作车提供充电服务。福州市电业局一工作人员在记者采访时说:“福州市是2014年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福州市电业局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建充电桩并投入试运行。但开放充电桩涉及收费问题,物价局目前尚未给我们核定收费标准,所以这些充电桩都还处于闲置状态,一般只为本单位的几辆电动工作车充电,不对外开放。”
建在其他公共场所的充电桩情况又怎样呢?记者来到金山建新镇一小区,这里有4个充电桩,立于草丛附近,未见使用状态。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外车不能进来充电”,原因是物价管理部门尚未制定出电动汽车充电所需耗费的电能的价格及相关服务费标准。“充电要耗电,车辆进出、停放在小区也要管理成本。没有标准,我们不能收费,就无法提供充电服务。”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人员说,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公共服务产品,其收费标准应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商业性的充电桩市场目前还处在探索和试运行的阶段,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观察后方能定价。
对此,省物价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表示,省物价部门根据最近刚颁布的《福建省定价目录》,目前正和省电网公司加紧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用标准的前期调研和测算工作。
业内人士则表示,推广电动汽车,方便、价低的充电服务是基础。充电问题的理想解决方案可能需要三个层次: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建设快速充电站,以收费为盈利模式;在市区专业停车场,根据市场需求定价,明码标示即可;在宾馆、餐饮等其他场所,则可以提供免费的充电装置作为增值服务。
17日下午,记者从省电网公司获悉,公司在“十三五”规划中将构建福建省“三纵八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和服务半径5公里的城市快充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将推广车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充电设施应用支撑体系,实现一张卡全国通用的充电服务模式。“目前,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各方资金均可投资建设,相信不久后,电动汽车充电一定不再难。”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东南网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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